真的没关系吗?南京市建委4月21日就发了通报³:对照建质规〔2025〕3号¹摸底安全总监配备情况,5月31日前未配齐安管人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³。5月31日,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了。
不是"等不等江苏通知"——江苏已经在查了
[配图:江苏省住建厅苏建函质安〔2026〕80号春季复工检查通报截图。来源:jsszfhcxjst.jiangsu.gov.cn]
三个事实,江苏建企必须知道:
第一,江苏省住建厅已在查安全总监配备。苏建函质安〔2026〕80号³(5月19日印发)明确要求:对项目现场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加强动态监管,规模以上的项目必须配备安全总监³。
第二,南京已设过截止日期。南京市建委4月21日通报³明确:对照建质规〔2025〕3号¹摸底在建项目安全总监配备情况,5月31日前仍未按标准配齐安管人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³。
第三,江苏证书系统已完成配套。据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工作提示³(3月18日印发),A类证书新增"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职务,B类新增"项目安全总监"职务,办理时须校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2026年3月26日起实施³。
内蒙古8月31日的截止日期,比南京的5月31日晚了整整三个月。
部文与地方的温差:建质规〔2025〕3号第七条¹对特级、一级企业用的是"宜设置"(推荐性),内蒙古公告²已加码为限时强制。江苏虽未单独发文限期配备,但春季检查已在查、南京已设截止日——实质等同于强制。
三道门槛:什么人才能当安全总监
建质规〔2025〕3号第八条¹和内蒙古公告²把任职资格写得明明白白——三道硬门槛,缺一不可:
第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安全总监须具备初级及以上¹²。三个关键词:中级/初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类、执业资格。
第二,A证或B证——企业安全总监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安全总监须取得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B类)¹²。
第三,安全管理经验——企业安全总监满3年,项目安全总监满2年¹²。
据行业经验粗略估算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持证人员约60万,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类仅约25万。再筛掉没A/B证的、不在岗的、经验不够的——实际可用的人远少于这个数。
算一笔账:不配、挂证、正式聘,哪个代价更大
| 选项 | 短期成本 | 长期风险 |
|---|---|---|
| 不配 | 0元 | 被标记²/停工整改→投标受限、开工受阻 |
| 临时挂证 | 约4万/年⁴ | 社保联网核查后人证分离必被查 |
| 正式聘请合规人员 | 月薪2-3万⁴ | 短期成本高,但合规无忧、投标不受限 |
建质规〔2025〕3号第十八条¹还规定了专职安全员配备底线: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¹。一个"未配备"标记²,纳入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²,下半年的投标、开工、资质延续全可能受阻。
4步自查:你的企业要不要配、配几个
- 查资质等级——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或一级专业承包?是→必须配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部文为"宜设置"¹,内蒙古已加码为强制²,江苏以属地口径为准³)。
- 查在建项目规模——施工现场峰值超500人、房屋建筑面积超10万平方米、市政合同价超4亿元、或隧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累计长度超4千米的¹,须设项目安全总监。
- 查人员数量——建质规〔2025〕3号第十八条¹: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以下≥3人。你够不够?
- 查现有人员资质——有没有人同时满足"注安证+A证/B证+3年/2年经验"?有→尽快办理配备手续;没有→现在就开始找人或培养人。
建质规〔2025〕3号3月26日就施行了,南京5月31日就截止了。还在等通知的企业,可能已经在被查的路上了。
(孙总为化名,案例为情景演绎,非真实客户。)
¹建质规〔2025〕3号《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住建部2025年9月26日印发,2026年3月26日施行;
²内蒙古住建厅公告〔2026〕10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配备企业专职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的公告》,2026年8月5日发布(zjt.nmg.gov.cn);
³江苏省住建厅苏建函质安〔2026〕80号春季复工检查通报(5月19日印发,jsszfhcxjst.jiangsu.gov.cn)+ 南京市建委《关于2026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4月21日,sjw.nanjing.gov.cn)+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3月18日印发);
⁴据行业经验粗略估算。